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更为倾向于选择“全职+灵活用工”的用人方式,灵活用工的模式有很多,很多企业的HR并不能清楚的认识它们之前的区别,下面成都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之前的区别!
一、概念的区别
1.劳务派遣
指的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合同协议,由被派遣员工向用人公司给付劳务,其酬金由用人公司以劳务费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并代发的一类用人方式。
2.人事代理
指的是依法经批准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在要求的业务领域内,接受机构或个体的授权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管理工作、服务工作。
两者之间所具备的法律意义和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根本不一样!
二、员工与实际用人机构的关系不一样
在人事代理的关系中,员工与实际用人公司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务关系,用人公司负责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员工与实际用人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协议的关系,并没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实际用人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机构的双务合同。
三、员工与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或劳务派遣机构的的关系不一样
在劳务派遣中,员工与派遣机构之间是劳务关系,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的关系中,员工与人事代理第三方机构之间的的关系则要详细分析在员工授权委托开展人事代理的情况下,两者之间是授权委托的关系,受合同法和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在机构授权委托开展人事代理的情况下,员工与人事代理第三方机构之间并没有法律关系。
四、调整两者之间的法律规范不一样。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和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两者之间分受不一样的法律部门调整。
五、实际用人公司所负责的义务和责任不完全相同
在人事代理的关系下,用人公司是劳务关系的核心之一,不但负责对员工的管理使用权,而且负责劳动法上要求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的关系下,劳动法上要求的用人公司的义务是由派遣机构来负责的,实际用工机构所负责的义务是基于其与派遣机构之间的双务合同来确认的,只负责劳动法上的特殊义务,只是对员工实施管理实用。
六、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在根本不一致
劳务派遣是以派遣机构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为根基,其服务内容是劳动法上要求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有关规章要求下由双方商议确认。一些地方的政府规章对人事代理的服务都作了清晰的要求。